最主要承运人

航班如果涉及多家航空公司,其行李限额和超额收费标准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02号决议管辖,通过"最主要承运人"(MSC)这一概念决定航程机票适用哪一家航空公司的行李规则。

这些规则适用于托运期间(托运至提取)的行李,所以在旅客的整个机票行程中,或许适用多家航空公司的限额标准和超额收费标准。机票如在2015年3月31日(含当日)之前依据302号决议售出,尤其是代码共享的航班,最主要承运人一般为运营承运人。

机票(包括代码共享航班机票)如在2015年3月31日之后依据302号决议售出,最主要承运人一般为营销承运人。

最主要承运人的确定方法和标准

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分出的三个大区及其内的附属小区,以及航程起始的托运行李地来决定做主要承运人。

依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划分的下列大区和小区,结合下列示例来确定主要承运人的行李限额和行李超额收费标准。 

  • 区域 1:北美洲、中南美洲、夏威夷
    • 美国、加拿大、墨西哥
    • 加勒比地区
    • 中美洲
    • 南美洲
  • 区域 2:欧洲、中东地区
    • 欧洲
    • 中东
    • 非洲
  • 区域 3:亚洲、关岛、太平洋西南地区
    • 日本、韩国
    • 东南亚
    • 南亚次大陆
    • 太平洋西南地区

标准1
第一个飞越区域的承运人
如无明确说明,该联程航班的行程被默认为单次托运行程。

示例:

示例1:乙公司为最主要营销承运人

 区间

 奥克兰 - 香港

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区至3区

 营销承运人

 甲


 区间

 香港 - 伦敦

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区至2区

 营销承运人

 乙公司飞越国际航空交通协会划分的两个大区


示例2:乙公司是去程航班的最主要营销承运人,甲公司是回程航班的最主要营销承运人。

区间

去程航班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去程航班

营销承运人

去程航班


区间

奥克兰 - 香港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区至3区

营销承运人


区间

香港 - 伦敦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区至2区

营销承运人

乙公司飞越国际航空交通协会划分的两个大区


区间

回程航班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回程航班

营销承运人

回程航班


区间

伦敦 - 新加坡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区至3区

营销承运人

甲公司飞越国际航空交通协会划分的两个大区


区间

新加坡 - 奥克兰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3区至3区

营销承运人


例外:航程若以1、2、3的顺序飞越三个大区,最主要承运人为飞越1区和2区的航空公司。甲公司为最主要营销承运人。

区间

纽约 - 伦敦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区至2区

营销承运人

甲公司飞越国际航空交通协会1区和2区


区间

伦敦 - 成田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区划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区至3区

营销承运人


标准2
第一个飞越小区的航班是最主要承运人(适用情形:大区内飞行)。

示例1:甲公司为最主要营销承运人。

区间

奥克兰 - 新加坡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小区(3区)

太平洋西南地区至东南亚

营销承运人

甲公司飞越国际航空交通协会划分的两个小区


区间

新加坡 - 香港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小区(3区)

东南亚至东南亚

营销承运人


标准3
第一个飞越国家/地区的航班是最主要承运人(适用情形:小区内飞行)。

示例1:甲公司为最主要营销承运人。

小区内区间(太平洋西南地区)

奥克兰 - 悉尼

营销承运人

甲公司首先在小区内飞越国家/地区


小区内区间(太平洋西南地区)

悉尼 - 拉罗汤加

营销承运人


示例2:乙公司为最主要营销承运人

小区内区间(欧洲)

曼彻斯特 - 伦敦

营销承运人


小区内区间(欧洲)

伦敦 - 巴黎

营销承运人

乙公司首先在小区内飞越国家/地区